2005/07/15

有一搭沒一搭治療筆記

好久沒有更新我的治療師生涯小故事囉!很奇怪,之前會覺得寫客人的故事很有新鮮感,現在卻慢慢覺得怎麼每個故事都挺類似的……我想可能是因為不同的故事其實都是在講相同的需求和渴望吧,想要被愛被看到被疼惜,也想要去愛去給予去付出。

我現在的客人數勉強維持在四個左右,一個單親媽媽,兩年前因為媽媽過世而情緒崩潰,現在因為害怕再度崩潰而來做預防性心理治療;一對已婚夫婦,先生覺得妻子把注意力全部放在孩子身上,妻子則覺得先生完全不懂體諒像小孩一樣,決定伴侶治療是他們唯一的路;一對男女朋友,女的覺得男的不關心她,說要跟她長相廝守卻都不理會她的需求,男的則覺得女的好批評,完全忽略他的付出,希望伴侶治療可以幫助他們溝通;最後一個是法院下令來治療的客人,而他是一個性侵害者。

講講這個性侵害者的案子吧。他第一次來,我問他到底整個案情是什麼,他講的支支吾吾的,只說他姪女去做治療,然後跟她的治療師說他碰觸她的身體,於是治療師上報給孩童保護體系,警察就去他家逮人了。我問他做了什麼,他說他碰觸他姪女的胸部。問他時間地點場景,也交代的不清楚,只知道是當他在他父母家跟一群姪子姪女包括他自己的女兒玩耍的時候發生的。問他家人的反應是什麼,他說家人們都不會選邊站,沒有特別支持哪一方或者敵視哪一方。我問他對案件發生的感受,他說他知道他做錯事了、覺得影響了家人之間的互動很不該 (他不能跟他姪女同時出現,所以任何家庭聚會的場合,他都得先行離開) 等等。我總覺得他好像隱瞞著我什麼,或者該說,他好像是個機器人般只是回答著他該回答的話,但是我卻感受不到他的情緒。治療進行的過程總是卡卡的,我想挖深一點又不知道該怎麼挖……我的督導提醒我,因為在美國文化裡性侵害是很丟臉很被人瞧不起,所以我得多下點功夫讓他講開……

一直到第六次還是第七次療程我才真正拿到關於案件經過的法院正式文件 (真是很棒的行政效率,厚~~) 。一看下來,真是傻眼,根據文件上所說,他不只撫摸他姪女的胸部,還透過內褲碰觸她的下體。而且不只一次,是好幾次。拿著那張白紙黑字,我問他怎麼文件上登錄的跟他告訴我的差這麼多?彷彿是開了閘一般,他的話源源不絕的多了起來……他說,或許這就是他一開始不知道該怎麼跟我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的原因。他說他會承認他做的事情,就是在玩的時候玩過頭碰到他姪女的胸部一次,但是他絕對沒有碰她身體其他地方。他說那個時候警察去他家逮人,他因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而嚇到。等到被告性侵害看到被控的犯行,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於是跟他的公設辯護律師討論該怎麼辦。他說,他沒有做那些被控的罪行,他律師跟他說,好我們可以上法庭,但是你贏的機會是一半一半,輸了的話就得坐牢,然後你女兒的監護權得給你的分居的太太。我的客人說,他因為不想坐牢和失去他的家庭,他簽下他的名字,認罪。於是,換來七年的緩刑跟強制接受治療的矯治,不過他可以”照常”生活工作,除了他得定期跟監護官報到,也沒辦法離開這個區域。
聽他講述這些所有的過程,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他的真實情緒,包括氣憤、不平、不解、無奈等等,他對我來說不再是個沒情緒的機器人。我跟他說,好,我想我可以相信你,但我需要跟我的督導談談。我很迷惑,我是不是該就這樣相信他?他說這是他整個家庭第一次面對龐大的司法體系,以他不甚有利的社會階層地位,我想他是會做出明知對自己不利但卻比較好解決的決定。我問督導,怎麼判定他說的是不是真話?督導說,她也真的不知道,她只能努力地針對為什麼他會在那個時候做出碰觸胸部的舉動 (他至少承認他做過這件事) ,愈了解細節愈可以在適當時機察覺到自己的生理心理反應而有所警覺。我不禁想,怎麼治療師還得要兼警探啊?

最新的發展是,他上星期告訴我,他姪女告訴他女兒,說她在指控時說謊,她只是為了離開她祖父母家好跟媽媽一起住才出此下策,誣賴她叔叔,而那些所有的事情其實是她媽媽男友對她做過的事……我真是愈聽愈困惑,第一、我們已經做了十次治療了,怎麼每次都還有新的爆料?第二、我客人努力塑造他很無辜她很狡詐的兩極印象,讓我又回過頭去懷疑,這樣的努力似乎也太明顯了?說不定他就是要”利用”我對他的同情心,好早點結束治療?第三、為什麼會挑到我的客人去背黑鍋呢?啊啊,什麼時候,治療師也得是法官或測謊器或偵探啦?

治療尚未結束,偵查繼續進行中……

15 comments:

Ah lu said...

羅生門.......

Anonymous said...

今天做了最新一次的治療
焦點轉向 成了伴侶治療
我的想法是
客人碰觸姪女的身體
是一種渴求親密的反應
不過我在想我這樣的歸因是不是太過簡約了
因為畢竟是客人需要對其個人行為負責
應不應該把伴侶拉進來一起被檢視呢
思考中........

Anonymous said...

太複雜了吧~~
我覺得是一時太HIGH或是一亂情迷...

Ah lu said...

他姪女幾歲?

Anonymous said...

案件發生的時候
十歲......

Anonymous said...

外國小孩通常十歲長的就像我們十三四歲了...

Anonymous said...

如果以我們這邊老師喜歡用的說法是,那是因為權力,那加害者以為自己有權力對著所有的女性做出他想做的事情。

如果再加上後現代主義的說法是,這是整個社會建構出來的虛擬假想,讓某些人以為他是男人就可以大方地以衝動為藉口來做些不適當的事情。

以之前上過有關性侵害的相關課程的記憶來看,這是一種病態的行為,需要精神治療。而那樣的精神治療,印象中又以認知行為治療為主要。

講完,卻也讓自己開始一頭霧水,滿身大汗。

Anonymous said...

Andie啊
從你的留言可以看出來
你最近真的念了很多書
為資格考焦頭爛額中.....

Anonymous said...

欸,留的言是腦袋中殘存的記憶,是下一階段的資格考才會考的.....

不過是真的焦頭爛額中....

Ah lu said...

我不太了解後現代主義,我根本就不善理論或學術。
我的疑問是,這個案例跟後現代主義有何關係?又, 後現代跟男權的交叉點在哪裡? 再來,這些論述對解決受訪者的困惑或難處有何關係? 是方法(方程式?)還是理論(學校教的?)還是兩著都必須兼具?想知道。

Anonymous said...

啊!大哉問!

簡單說來,就是在治療的過程我們必須不斷檢視自己站的立場是什麼,是不是不自覺地站在一個去強化加害行為正當性的角度,像是,女孩好像發育成熟了,所以產生誘惑;像是,那是一時衝動,所以意亂情迷;像是,是不是因為加害是一種渴求親密的反應;像是,所有的一切可能好像都只是一種被放大檢視的小小擦槍走火.....

性侵害案子從來就不容易,因為這裡面牽扯到了社會對權力結構的認知,還有個人對社會的認知(或容許)的理解。舉例,還有不少人認為如果女孩子穿著比較清涼然後言行比較開放後來被性侵,那是她自找的。只是,為什麼一個女生穿著清涼言行開放就等同於她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她的人身安全或者性自主就得被剝奪?但是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男生身上,解讀,應該就不一樣了....大膽假設卻也可能與事實相距不遠:性侵害加害人或許在這裡就會變成死變態,可憐了一個開朗的男孩....

所以(吁,我又開始出汗),每一個步驟都得十分小心謹慎地一再提醒自己,是不是也自然而然地跟著社會上既存的但是其實不一定合理的解釋在看待個案?是不是因為和個案產生治療的連結關係就也隨著合理化行為本身?

很難很難,真的只能說,摩尼卡師碰到了棘手的案子。因為任誰碰到類似的案子都得要戒慎恐懼如履薄冰。

之前受到的加害人處遇訓練與在這裡的實務教育告訴我,一個可以嘗試的方法是將行為和個人分開。我們接納個案這個人,卻不是他的行為,也要讓他知道那樣的行為是不被容許的。而且我們要提醒自己不要因為他的行為而否定掉他整個人,讓他知道,他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不管他面對多大的誘惑,或是意亂情迷,在對方未成年而且非情願的狀況下發生的不適當碰觸,本身,就不是一件可以被容許的事情。

當他理解了自身行為對其他人造成的傷害之後,在他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是不被容許的不恰當之後,繼續的治療,才有比較大的功效,否則,很容易模糊了焦點。

再說一次,很難很難,而且,我也得承認,這種案子是我最不願意碰到的案子,我跟自己的老師說過,這是我目前的罩門,因為我很難心平氣和地去和性侵害加害人面對面,那裡頭會有我的憤怒和恐懼....

摩尼卡師加油!請繼續加油!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了阿如妳的問題。如果沒有,那再等等我,等我哪天腦袋再清楚一點之後,再來討論。

Anonymous said...

啊,看了才發現,我沒有回答後現代理論。

嗯,老實說,不是太記得,只記得後現代理論會去強調社會的相互建構,就是說,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有些社會的符號會被我們所接受所理解,而個人,也會創造一些符號去影響社會。像是,現在看到”厚”這個字,我們會知道那不一定只是薄的反義字,有時候那是表示一種無奈的感嘆聲。五年前,我們看到這個字的時候或許只是薄的反義字,但是在這期間有人創造了這樣的用法,就改變了社會大眾對這個符號的理解,這就是一種相互建構。

女體物化,也可以說是一種長久以來的社會建構,所以如果女生裸露出她的身體,就可能被進一步解讀成她贊成自己的身體是可以被當作玩物的,是想要被男人玩的。於是,男人接收到這樣的訊號,就可以有權力去玩那樣的”物體”。

男人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性衝動的,這樣的說法也可被視為一種社會的建構。於是在這樣的前提引申之下,男人因為一時衝動而去性侵害他人,或許就容易被解讀成可以被社會容許的...

在這裡,後現代主義裡頭的社會相互建構理論與男性權力就撞擊出火花了。他們有權力去玩弄好像願意被他們玩的玩物,他們可以有藉口去合理化自己的侵權行為。因為,社會的建構容忍他們。

所以囉,我上一段留言其實主要的在提醒身為治療師以及社會一份子的我們避免去強化那社會上不合理的建構,而期待透過治療或是對這樣的一個相互辨正的了解,去重新建構出另一種更平權更尊重人性的社會。

啊,大家加油啦!

Ah lu said...

嗯!大概可以理解了!聽起來真的是狠難阿!謝謝你詳細的解釋,理論方面還是不太懂,不過大概可以知道一些意思。感覺治療師要擔起繁重社會責任,完全超乎我想像範圍,平權與尊重人性的社會,就現在對我來說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不過謝謝妳的說明!妳也加油。

Anonymous said...

我其實不認為性侵害犯罪一定某人有做性方面的攻擊,或是他認為他有權力去使用 侵略,或是玩樂另一個人的身體。也許有部分性侵案例是因為對性的不正確認知,或真如之前ANDIE說的權力的影響-社會賦予他們的權力。但就這個CASE想,是不是太把理論理所當然了?或也是建構這種社會價值的一份子 失去了治療的意義?這樣一來任何事情大多有一個固定的根源,再以此類推?

一般被認知的觀念中,男性的權力和其犯錯的容許度,在性侵害事件也許是一個原因,“男性”性侵加害者也許被這樣的容許和錯誤的權力觀念釋放了他的慾望,但是在MONICA的案例中,我寧願先去設想他不是因此犯案,如果他不認為他是的話。因為我不是檢察官,也不是神,治療師如果有了判決,那怎麼說治療?

以人性去想,慾望,喜好,對人事物的熱情,在什麼樣的情況,情緒,會做出失控或反常的事 忘記禮儀之下的自我約束,而把有的異想實現。這些問題,就是我比較想從那位犯案者身上找到的解答。
今天我不知道MONICA的當事人是不是認同這樣的指控,對性侵的判定是否一致,他是使用權力還是被壓制?所以要從和他的交談去建構出另一種主觀的結論,而不是用已經被建構好的 ”客觀” 去影響他,也許治療師所做的改變便是協助案主從建構不同的主觀。

突然想到以前看佛洛伊德,很多心理學的分析都跟基於他的科學邏輯去研究一個人的潛意識來源和去向,佛洛伊德自認是科學家實行心理分析,之後也還是被其他後來的學說推翻,又再被提及;其原因也有不夠科學,或科學不夠之處。 論說不停的被代換,也在不同的案例中,被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價值做不同的批判,是一種創新和深入,檢驗不同面向。這是之所以當看到以一件論說來詮釋一個事件時,會有的質疑。
至於治療師的任務,MONICA常說要找出客人的問題改善,改善有時候不一定是改錯反而是改變自己去接受,接受和我不同之觀念,接受我的缺陷,反而不必去征服它。

我看過一位心理學者談過心理創傷會改變大腦的活動狀態,但也提到也許除了創傷,還有許多心理活動可以改變大腦;譬如說心理治療。 嗯! 你們加油吧!

Anonymous said...

Andie啊
你說的理論太大了啦
我看得頭昏眼花的
我完全都沒想到男性權力跟控制的議題
根據我的客人的說法
他就是觸摸了他姪女的胸部一次
但為了想要保有他原本的家庭生活
所以在他公派律師的"暗示"下
簽字認了他姪女的所有指控
我反而比較會想到 是不是他在社會階層下的位置
讓他選擇了不直接上法庭打官司
證明自己的無罪

我想治療師的責任是在理解每個人的個別差異
到底是怎麼樣不同的脈絡與不同的位置
造成今天客人的處境
我想我沒辦法 而且也不是我的責任 去分辨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但是我的客人承認他至少犯了一次錯
那麼我的目標就是去幫他思考
為什麼在那一天的那個時刻
他會去觸摸他姪女的胸部
他說他家之前都是大人小孩玩在一起
那為什麼他會認為可以玩到觸摸身體?
性的界線跟活動被允許的範圍在哪裡??
這是我們目前在治療裡著重的主題
幫助他理解自己的行為
為什麼會做出那樣他自己後來也認為不適宜的舉動
是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囉
這樣應該沒有那麼後現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