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婚姻
這是我最討厭的。
我討厭除了愛情之外的所有婚姻結合。但是不信仰婚姻的我也為了能留在他身邊做了這個決定。
那天是三月二十五日,我們起了一大早準備去註冊結婚。該做的手續我們在網路上都做了,所以這一天,我們只要再填幾項親筆簽名的列章,和在法官面前發毒誓,我們就是合法夫妻了,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請我的居留證了。(是的,就是綠卡)
在這之前,我們討論過好幾種方式讓我們可以在一起。我找工作,工作簽證。或是他跟我回台灣,工作簽證或旅遊簽證。
工作難找阿 ! 拍電影要錢哪!
我一個剛畢業的學生,和一個工作五年穩定收入雖買不起舊金山房屋卻租的起還有閒錢拍電影的他,還有還有,重要的是,我們的藝術生命 ! 對我們來說,舊金山雖然不是最好,卻比台北好一點點。
還有,我愛他。
一拖再拖,三拖四拖,在畢業一年後,對他的愛,強烈到我可以嫁了(雖然雙魚的我常常如此) ,於是我就嫁了。
我們結的神不知鬼不覺,我心愛的媽媽知道(嘆,她心有不干),我的好朋友知道,他的一位朋友也是公證人知道,還有,法官知道。
就在三月二十五日那天,我在三人面前,老公,朋友和法官面前,我把自己嫁掉了。
我不信仰婚姻的。
法官在朗誦 (背頌?) 教條時,尤其,到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句:詹姆士將是你的終生伴侶,你會愛他,疼惜他,支持他,你同意嗎 ?
不信仰婚姻的我,忽然呈現痴呆,停頓,恍神。阿!我聽過!跟好萊屋電影裡的一樣!怎麼了!現在輪到我,一個真實的肉驅!
一生,一輩子。我全部的生命。我才27歲,我還沒玩完呢 ! 您是在說笑吧 ! 我只不過跨過太平洋,敗家的來拿個學位。經過五秒,人生最長的五秒(請你數一數五秒有多長,不短。) 一生,我的生命,我才27歲,我還沒玩完呢 ! 您是在說笑吧 !
(沒有,誰跟你浪費時間說笑了)
(可是,法官,一輩子耶!一個家,我在建立一個家,一個社會基礎下的單位。我會怕!以後要是我男人變心或我變心,這個家就沒了!法官,我真的擔心,我愛他 可是....)
(可是什麼?)
(我不知道。)
(那你在擔心三小?)
YES, I DO. 我嫁了。我結婚了。在現場三人祝福下和美式混合日式的怪異小教堂,我把自己嫁了。
(阿如,你相信婚姻嗎?)
我相信。
(你不是不相信?)
我以前不相信。
(那你現在中邪了喔?)
不。我愛我的老公。我愛他。我和他是一家人。我們互相支持,互相憐惜,鼓勵加油,為彼此的好,更為這個家的好。
Yes, I do. 不管它綠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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